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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及古蹟條例 (香港法例第五十三章) 於一九七六年實施,以確保本港最具價值的文物獲得適當的保護。假如閣下想獲取更多關於本條例的資料,請由此進入香港法例資料庫內的雙語法例資料系統


 
2004|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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