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及古迹条例于一九七六年实施,古物古迹办事处及古物谘询委员会于同年相继成立,以确保本港具历史及考古价值的文物古迹得到适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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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的主要工作是调查、鉴定、记录及保护各类历史文物,亦举办不同类型的活动去推广文物保护的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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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谘询委员会是根据古物古迹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并由有关法例所涉各专业范围的专门人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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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考古研究工作中发现的古代文物,证明远至六千年前已有先民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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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多达一三四项历史古迹已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宣布为法定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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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属政府拥有的法定古迹已开放给公众人士参观或使用。至于其余未能开放的主要原因分别为:(1)有关建筑物正由其他政府部门或公营/非政府团体使用,并具有特定的用途,例如学校或非政府团体营运的社会福利设施等;(2)基于建筑结构及公众安全等考虑,有关建筑物暂不适合对外开放;及(3)由于正进行维修或建筑物活化再利用可行性研究等,有关建筑物暂时未能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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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由办事处设立的文物径共有三条,分别是中西区文物径(包括中区线、上环线和西区及山顶线)、屏山文物径及龙跃头文物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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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皇台站工程范围和东龙洲南堂进行的考古工作是本港近年重要的考古发掘工作。

通过两次全港考古调查,共确认了二〇八个具考古研究价值的地点。详情请浏览「考古」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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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透过个人电脑或流动通讯工具进入香港考古资料系统,查看一些本港出土的重要文物,亦可前往香港文物探知馆内的参考图书馆索阅考古发掘报告及书刊,同时可顺道参观探知馆有关考古的常设展览。你也可预约到香港考古资料室,查阅本地的考古资料,查询或预约请联络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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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掘地点与建筑地盘无异,有很多潜在危险,必须制定工地安全守则,以确保考古发掘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因此,一般考古发掘只准许经训练的合资格人员进入工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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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如在地上拾获古物或假定古物,请尽快致电2208 4400与古迹办联络。如由不合资格人士擅自发掘,会进一步破坏其他共存器物或遗迹,并影响所发现古物的进一步研究,而未能了解它的重要性。

考古工作人员会小心清洗出土的陶片、石器或骸骨,并将可修复的器物还原,然后在器物上标示编号及进行详细的登录工作。其他容易变质的器物如金属、玻璃或纺织品,会先移送相关实验室作特别处理。人类骸骨则由体质人类学家进行鉴定,而在处理人类骸骨时,会给予特别尊重。

为了深入研究和出版,会挑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器物,绘制实测图和拍照。同时小心研究它的共存遗迹和器物,并与其他遗址的器物作比对,从而对器物有更深入的了解。

完成上述的工作,器物会小心包装及储存。某些器物如金属器、纺织品或彩绘器物更会储存在一个有效控制光线和温湿度的仓库。而部分重要器物已安排在香港文物探知馆及本地博物馆内展示。

此计划是古迹办举办的教育项目之一,旨在加深市民对本港历史文物的认识及鼓励他们参与文物保护和推广工作,亦透过举办不同类型的训练与活动使成员获得文物保护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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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欢迎市民订购法定古迹的照片。请填写电子表格,或下载申请表格,填妥后传真、邮寄或电邮交回办事处。

办事处欢迎市民索取办事处印制的古迹小册子。如欲索取超过20份,请填写电子表格,或下载申请表格,填妥后传真、邮寄或电邮交回办事处。